情花孽_【情花孽】(第二卷 10-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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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花孽】(第二卷 10-14) (第4/8页)

近一直不曾发泄的原因吗?这下不仅是广刹真人,自己竟对阳春真人都产生了——

    青天白日重回视野,灵光重新回归到阳春眼里。

    她感受着发热的身子,喉头一动,双唇抿起,缓缓坐起身来,深呼吸几下后才站起,而后伸手捂着胸口,似乎是在安抚那颗扑通扑通用力颤动的心房。

    沉默许久后,飞星长舒一口气,侧着身子轻声道:

    “那真人注意安全,在下便……”

    他没说完,一只小手便拉住了他的衣角。

    飞星转头看去,阳春立马松手。

    她垂着脑袋,眼神左右闪动,两手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角,。

    “那……我再陪真人走一段吧。”

    “嗯。”阳春的声音细若蚊呐。

    两人保持半米的距离,一左一右安静行着,不远不近,看似有些空当,实则容不下一人插在二人之间。

    晚夏的脐橙尚未完全成熟,不知是甜中带着酸,还是酸中带着甜,宛如初开的情窦,味道朦胧暧昧,却叫人欲罢不能。

    阳春不再闹腾,只是不时偷偷瞟他一眼。

    又过了一段时间,前方出现一片高山,山脚附近那片绿油油枝叶间挂着些一颗颗大约拳头大小的青白色果子。

    这些果子是碧桃。

    飞星张望一番,忽然想着这似乎便是李乐所说的桃花林。

    他正想着,从林旁的山脚处便传来些许人声。

    是一阵凶厉的叫骂声。

    ……

    第十二章

    自东皇与渊海争雄之战落下帷幕后,最近几十年来,逍遥海各地零屿的散修越来越固定。

    起初大约有近九成的散修东奔西走、四海游历,如今只剩大约一半。

    毕竟对别处人生地不熟,来回奔波还有危险,去了之后过得会更好还是更差也是未知数。

    棱角早早磨平,澎湃亦已平息,越来越多的散修选择只在一处或在两三处距离不远的零屿间落脚。

    李乐便是这样的散修。

    他出生在凡俗间一个小国的偏远乡村之中,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兄下有两弟。

    因身材矮小、容貌丑陋,他从小便爹不疼娘不爱,喝的粥都比兄弟们薄一些,还被村中同龄孩童排挤。

    说来也不知是不是凑巧,自他出生之后,家中农田便每年丰收。这些年下来,他父母攒了笔钱,准备将孩子们送去城里的私塾读书。

    他自然是没有份的。

    兄弟走后,他身上农活更多几分,可因手笨做不得精细事,早早干起了重活。

    如此每日辛劳不息,醒在司晨前,睡于阍犬后,偶尔空闲了也无人搭理,只得一个人在河边摸鱼捉虾。

    十四岁那年冬天的除夕,村旁的河水决了堤。

    一家六口加上平日里总是对李乐呲牙的大黄狗,最后只有李乐因为上山砍柴存活下来。

    这件事被他城中颇有家资的远亲知道了。

    那人是他娘的表哥,也就是他的表舅。

    他将李乐收养,供其上了私塾,一日能吃三餐,每日皆能食rou。

    李乐自此衣食无忧,然而就算放下锄头,拿起书本,披上一身白净衣裳,可他这人憎狗厌的情况始终不曾改变。

    对于这个村里来的三寸丁谷树皮,管家每天像防贼一样防他。

    李乐想着自己如今不干农活,便少吃一些,于是丫鬟仆人常常以此嘲笑他是该天生种地的贱骨头,以此发泄心中的羡慕与嫉妒。

    那些女眷更不用说,就没一个正眼瞧过他。

    表舅有个宝贝女儿,颇有姿色。

    十八岁那年,李乐撞见了她与一个不知哪来的风流小子幽会。

    虽然他识相地噤口不言,当做没看到过,然而她却自此对李乐忌惮不已。

    她以后可是要出嫁的,万一此事曝光——

    于是在短短半个月后,府上便遭了贼。

    表舅母的金钗不见了,据说那是曾受仙人开光的宝物,能保人平安一生。

    府上哗然,经过一日一夜的搜索,最后从李乐的床底找到了。

    表舅对李乐的品性颇为信任,但架不住被女儿撺掇后的妻子的一哭二闹。

    在表妹得逞的笑容中,李乐搬出了宅子。

    他在城外寻了个无人的荒地建了茅屋。

    表舅仍然供他读书,每月的钱粮不断,可他自觉头脑鲁钝,读了这几年书也考不上秀才,于是又拿起锄头,开垦土地,播种稻谷。

    又两载,李乐年二十,将行及冠礼。

    邻国举兵进犯,铁骑之下,这座位于平原的城池被轻易攻破。

    贼兵似蝗虫涌入,城中富贵人家首当其冲。

    表舅一家遭此横祸自然家破人亡。

    一批批女子被拉到城外供贼兵泄欲,其中便有表舅一家的那些锦衣玉食的女眷,包括他那正值风华的表妹。

    在绝望的哭喊声中,她们曾经的高傲在一双双肮脏大手的蹂躏下,与身上的衣裳一起化作了碎片。

    那支受仙人开光的金钗终究没能保住她们的平安。

    表舅明明是个很好的人,为何没有好报呢?李乐想不明白。

    因他不在城中,未被贼军发现,于是得以溜进深山。

    又一年后,战事结束。

    故乡已作他国土,旧妓也成新府娼。

    此时周边已尽是盗匪,李乐对此一无所知,于是前脚刚踏出深山,后脚便被一群拦路的山匪捉了回去。

    因他无亲无故,又无钱财,那几个山大王打算将他剖了,取新鲜的心肝作下酒食。

    不巧,那日一片乌云笼住山头。

    从逍遥海上逃来个魔修。

    那魔修将山上山下的凡人捉了做奴仆,只有李乐侥幸没有被选上。

    不,应该说他是唯一一个被那魔修主动抛弃的。

    因为他长得太丑了,那魔修怕脏了自己的手,不仅没杀他,甚至不想看到他,只叫他赶紧滚,别污染自己的眼睛。

    于是李乐又逃过一劫。

    不久后,从逍遥海上来了仙人,将那魔修斩杀。

    那些原是凡人的奴仆已经身染魔气,不论山匪村妇,皆被一并除去。

    李乐因为给他们指路、告知了将魔修的消息,被仙人们带回了逍遥海,拜入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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